香港東廠
王岸然︰《廉署高調查正生手法不夠專業》,《廉署淪為人格謀殺兇手》
早前我已經想寫有關正生會及正生書院的事情,不過最近腦袋只想著開學事宜,沒有太多空間去整理思緒。今天有緣看到時事評論員王岸然的文章,跟我的想法相似,所以在此連載一下。
只是我跟王先生的觀點不同的,是我心目中的幕後黑手並非正苦,而是另有隱世高人。此高人可能是商人,為著商業利益,多方面封殺正生。封殺手段第一步就是煽動島民拒正生於門外。可憐島民以為正生不入主島仔,自己就有機會用地之時,高手自然有方法冷手執個熱煎堆。第二步就是利用傳媒力量,捉著正生會的漏洞,做成色情場所陷阱。就算是真是假,正生會的形象立刻受損。第三步就是利用香港東廠——ICAC的力量,做一次大龍鳳,一次過連抄正生會、正生書院、校監、校董的家,這是近年較少見的大行動。如此精密的部署,可見正生所面對的對手實非善男信女。其熟悉傳媒和法律手段的攻略,亦非正生那班不懂遊戲規則的忠直之輩所能扺擋。
其實正生會及正生書院的管理層,大多都是義工,再者他們都不是管理專業出身,對於帳目、投資等都未必能夠做到商業機構般清清楚楚。也許正生的問題只是在於「不清楚」,只要加以解釋,就會變得「清楚」。正生所做的不是大錯,但是落在這位隱世高人手中,利用輿論、法律等,就可以變成殺人不沾血的神兵利器。
不過,我對正生事件仍然抱有樂觀的態度,我相信社會上仍有良知,公義亦在上帝的手中。
叫人如何相信他
Yahoo! 新聞,明報︰《警破門搜毒,涉圍毆良民,青年耳膜穿》
為何堂堂一個警隊,三番四次做出這種醜事?之前已經鬧出《探員警署內強姦報案少女》,究竟警隊還要再鬧多少負面新聞出來?
警隊是公僕,即是僕就好應該收起氣焰,將精力放在對付罪犯上,不要傷害市民。再者,警察是執法者,應該依法辦事。今次事件明顯是有人不依法辦事,就連搜查令也不能即時取出來。擅闖民居和毆打市民的警察理應法辦,鄧竟成不要再盲目包庇下屬!
雖然我也還到不少好警察,他們都是熱心幫助市民,對市民也十分有禮貌。可惜樹大有枯枝,這棵樹的枯枝也愈來愈多了,政府再不做點事,再難教市民相信這些公僕了。
The Shadow Box
生命,是甚麼?當我答不出來的時候,我是否有資格去思考死亡。
未知生,焉知死。
八月中,我跟細女去看了由風車草劇團製作,改編自著名劇作家Michael Cristofer,名為《影子箱》(Shadow Box)的舞台劇。故事講述三位患有絕症,離死不遠的病人,以及他們的家人,那種複雜的心情。
八月尾,新同事李老師借了一本《走過死蔭的樹下》給我。這本書是貓醫生莊紹賢,為了紀念妹妹小貓莊頌賢,以及藉著書作一次「敍事治療」。小貓,就是那位在2008年8月27日,在赤柱大街被倒下的大樹壓倒,香消玉殞的美少女。生死是忽然的。
在這一、兩個月,教會慕光組,我媽的兩位好友︰陳婆婆和羅太,前者做了大手術,現在還在留院;後者在8月21日凌晨,悄然離開了。母親在那晚前還跟羅太在電話談笑風生。
在家中,老父連續兩次忘記關煤氣爐,把兩個鑊一個燒焦,另一個半燒焦。每次看著他在廳中,開著電視卻因沒有精神而睡著;每次看著他走在街上,失去了昔日健步如飛的步履;我的心裡感到萬千滋味。
母親的腳仍然會痛,然而她仍隔天不辭勞苦到老人院探望我的姑媽。前幾天姑媽被送到將軍澳醫院,母親也要到醫院探望她,也乘機探望好友陳婆婆。她走的路,我不能代替;她的辛苦,我也不能承擔。
沒有人能把生命抓住,我知道自己也不能。面對著生命,我感到很無力。我不想失去,至少我不想失去雙親。然而我知道,沙漏裡的沙粒,總有完全流下的一天。這種心情,如倒數,不能掌握,也是我最討厭的狀態。
一齣戲,一本書,兩件事,兩位至親,如果我懂得哭,我想我會泣不起聲。可惜我就是一個無論心裡有多痛苦,也難以流出半滴眼淚的人。
幸好,我的信仰告訴我︰
未知死,焉知生。
迷信基督教
首先,我要澄清我是一位基督徒,從中一起我就清楚決志信主,2000年洗禮加入教會,信主差不多20年。我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攻擊基督教,只是最近看了一些網友寫的文章,有感香港實在有太多缺乏理性的基督徒,面對反基督教的言論只能夠「發難渣」,我實在心感遺憾。基督教傳揚的是「愛」,但往往基督徒就缺少了「愛」,忘記主耶穌的教導去愛反對者。
論述我見之前,先要引用數篇文章。
《痛斥耶教》
《回應︰痛斥耶教》
《謬誤收集處》
《謬誤收集處2》
《謬誤收集處3》
P.S.: 如作者不欲對小弟引用貴文,請坦然告之,小弟會立刻刪除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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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意思駁斥以上的文章內容,再者若論理性辯析,euyak兄的三篇《謬誤收集處》已經提供足夠空間,小弟無謂獻醜。
一直以來,在我的感受上基督教都是較容易惹來駁斥的,較少人會駁斥佛教、道教、民間宗教等,唯有基督教是常被抗拒。我認為基督教惹來這些抗拒,空穴來風,未必無因。基督教在教義上是信奉「一神」,唯有創造主「耶和華」為真神。在此教義下,基督教被評為「排他性」極強的宗教。對於「多神論」的民間宗教、道教等,「一神論」是十分霸道的,因此惹來挑戰是意料之事。
另外,基督教對「耶和華」的屬性描述有「自有永有」、「全知全能」、「無所不能」、「公義慈愛」等,因此未信者自然會質疑神的屬性有否被誇大,這是無可厚非。有時就算是信徒也不是全然接受和相信,這又怎能怪其他不認識者的不接受。
而基督教的救贖亦是「唯一」的,只有藉著主耶穌才可以使生命得到救贖,這是一個很決絕的條件。信就得救,不信則不得救,對於未信者來說也許是一個很「野蠻」的要求。
當然世人對基督教所不滿的豈止教義,我認為未信者、反基督教者,對於現今基督徒和教會的表現更加失望,這才是基督教常被痛斥的主因。
其實基督教信仰所強調的,無論那一個時代,都是「愛」。舊約時代,耶和華神透過以色列民族將祂對世人的愛彰顯。也許神曾要求以色列人在戰爭中奪去許多外邦人的性命,這成為許多人質疑神的愛的例子。但是大家要明白,戰爭也有正邪之別,推翻暴政之戰是需要的,戰爭總會各有死傷。神藉著選民以色列人的手來制止當時不義的外邦人,是否殘忍的所為,是值得再思的。再者,在舊約聖經記載,神亦接受外邦人的悔改,只要他們離開惡道,神仍會愛他們。(其一可參考《約拿書》)
我信仰基督教的主因,不在於耶和華神有多厲害,而是祂對世人的愛透過主耶穌,從信仰者的生活和生命中流露出來。如果全能的神沒有愛,祂只是一個唯我獨尊的暴君,是不值得信仰者心悅誠服的。相反,若神是用愛和犧牲來維繫與信仰者的關係,這才是值得信仰者以生命來作回應。
最近眼見有聲稱「痛斥」基督教的文章在網絡出現,其實我已見怪不怪,自古以來這些反對基督教的意見比比皆是。再者近期這些「痛斥」文章也只是未信者以較激烈的方式將心裡的疑問告訴大家,我相信他們仍然願意聽到答案。可是最令我失望的,卻是那些回應。
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我討厭將學生真誠的發問視作無知。無知的例子有那些自命學識淵博,卻不分青紅帛白的高官。對於未信者的質疑,為何許多信徒都只抱有「你未明白」、「你未夠班」等答案,更甚者還要站高一層,以一副「全知全能」的口吻來斥責未信者的質疑?這種事情,主耶穌看在眼裡也只能嘆句OMG。
再者許多未信者,甚至反基督教者,他們對聖經的認識比許多信徒更加熟悉。現今信徒有沒有勤讀經?背誦金句?研習、查考聖經?「十誡」能夠背出來?最大的誡命和最大的使命是甚麼?信徒們,不要自以為是,高傲得把神也放在腳下。
我想說的是,遇到未信者的質疑,信徒要打開心懷,耐心聆聽對方的疑問。別人質疑神不慈愛,信徒一味說神愛世人,雞同鴨講,如何將神的愛傳揚開去?別人挑戰你的信仰,第一件事不是要捲起衣袖,進入舌戰事狀態,而是「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先理解對方為何有如此反應,在他的生命中是否曾經在基督信仰中有不愉快經歷。有些未信者講求理性,信徒要接受信仰當中不能單純以理性解釋一切,信仰不是科學,不能做實驗去證明其真實。信仰是屬靈的,是要用心靈去接觸。
我未讀過神學,對基督教的認識都是從聖經、教會、書籍等獲得的。如果教導我的人有錯,我也許就會跟著錯,這不是太可怕了嗎?因此我鼓勵信徒們要抱開放的心去學習,不要盲目去信仰某些權威。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是聖經,不讀聖經的信徒是不可能認識這個信仰。牧者、學者講道有時都未必正確,聽道後要小心分析,不要囫圇呑棗。甚至有些信徒把內心所思的當作聖靈感動,自己變成了代言人,忽然權威起來。
信徒可以多讀宗教歷史書籍,認真了解多一點歷史,你會看到更多昔日基督徒的不義,引以為鑑。昔日羅馬教廷的敗壞、異端裁判所的殘忍,在今時今日仍然存在於部份基督徒的心裡,順我者生,逆我者亡。難道傳揚「愛」的信仰,真的要如此?
基督徒是必須有立場,對一些議題是必須要捍衛自己的原則。例如我不贊成婚前性行為,我不認同同性戀是先天的,但我會接納有婚前性行為的人,我也有同性戀的朋友。我不會因為別人婚前性行為就要捉他們去「浸豬籠」,也不會因為別人同性戀就視作瘟疫。在今時今日,每一個人都是罪人,但神仍然愛我們這些罪人。
基督教的救恩不是霸道,相反,我們要想一下自己是否真的有罪。如果我們先有罪,救恩是一條生路;因為我們帶著罪所走的是死路。神賜人有自由意志,祂不願意造一班沒有選擇的愚民來愛自己。祂要接受在自由意志底下,人類極有可能叛逆,事實上人類亦如神所預料叛逆了。神造分辨善惡樹不是為了「陰」亞當和夏娃,樹是一個象徵,罪是由夏娃的自由意志選擇叛逆的時候,就由魔鬼傳到人類的生命當中。神沒有創造罪,罪是一種叛逆的狀況。因此到如今,人類從自由意志中墮落,就好應該從自由意志中得救贖。沒有真切的認識自己的信仰,又怎能以真正的自由意志去接受神的救恩呢?
不要再迷信基督教,作一個認真的信徒,勤讀經、靈修,多閱讀不同的書籍,多反思、討論,這樣才可以作真正的信徒。當然真正的信徒還得要去愛,去接納,所有信與未信的人。
模大作戰(二)之香港書展
上回提要,趙碩G小姐在上年書展以水著寫真集出奇制勝,另一邊廂周瘦娜小姐忽然掘起,香港忽然進入「地理研究」的高峰期。
一眾出版商及經理人公司眼見趙小姐的水著寫真大賣,知道了香港的寫真文化已經進入一個新的時代,就是「水著就是王道」的時代。因此擁有生意頭腦的奇才開始用不同的方法,找來貌美的青春少艾,以個人或組合形式製作了不同的寫真集,希望在今年的書展可以殺出一條血路。
說到這裡,也許要認真一點討論一下我對這種「現象」的意見。
1. 水著寫真
其實水著寫真根本就不是新鮮事物,二十多年前已經有不同的香港女星拍過泳衣寫真集。然而香港的文化風氣「外表Open,內裡Stubborn」,有許多人想看,但有更多人「說」不想看。因此泳衣寫真在香港的發展較為一般。
反而,在日本文化裡,水著(日本人對泳衣的稱呼)寫真和水著女優很早就已經發展出一個很「完善」的系統。在我的認識中,日本的偶像或模特兒有不同的分類,港人較熟識的如女優(亦有許多類型,如電影、電視、雜誌等)、水著女優、Show Girl、Race Queen,甚至港人最熟識的AV女優。然而大家要了解,日本人對不同類別的女優是分得很清楚的,若女優要轉型,非要花上許多時間和心機才能成功。
我們所稱的「模」,其實跟日本的Show Girl的性質很相似。她們都是在產品宣傳活動中,穿著指定的衣服來為產品宣傳。無可厚非,大部份的宣傳活動都需要模特兒穿著性感來吸引消費者的注意。這種宣傳手法是直接且有效地吸引許多高消費能力的男士留意產品。
然而Show Girl為了正式踏入藝能界,單純出席宣傳活動是沒有用的。要成名,就要增加知名度,方法有許多,但出鏡是其中一個又快又賺錢的方法。然而要出現在日本的電視節目裡,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因此模特兒想成名,就必須要走另一途徑——拍攝寫真集或者IV(不是「四仔」,Idol Video是也)。
在日本,水著寫真集和IV真的很普遍。一個穿著三點式比堅尼泳衣的美少女,一般都是未成年,在陽光低下,在金黃色的沙灘之上跑來跑去。海浪波濤洶湧之時,她也波濤胸湧,實在是天作之合,觀眾亦心神領會。
說實在的,港男對日本男士這方面的享受已經艷羨以久,奈何本地的文化一直都「懶道德」。除了選美活動可以見到女郎穿著泳衣行來行去外,在電視就鮮有這些畫面。後來CCTVB和旺旺台開始引入「電波少女」、「夏日獎門人」、「碧波少女水上活動」等類型節目後,各「睇肉」人士終於可以用電視來送飯。
但沒有這些之前,其實有些走在前面的年青人已經懂得在信和、海盗船、童年夢等地方購買水著寫真。在我讀大學時亦認識了一些這樣的年青人,他們的寫真收藏量實在驚人,有位朋友甚至可以用寫真當地板鋪滿大廳。再者,利用一些P2P軟件,從日本網絡上亦可隨時找到許多IV。
然而有多少年青人像我那班朋友般識得潮流動向,還有千千萬萬的港男渴求著本地的水著文化掘起。現在就是時候了!
回到「模」的水著寫真。生意人看到有錢賺又怎會錯過商機,於是紛紛透過不同的經理人公司,找來一些不介意成為「革命先鋒」的美少女,製作不同程度的水著寫真集。當中有些是以優美的體態作賣點,有些則以誘惑的意態撩人,有些則以內衣或異服來滿足讀者的窺私心理,可謂百家爭鳴。
2. 書展
一個簡單的推理︰
前題1︰書展的目的是販賣書籍。(大家要留意,舉辦書展的是香港貿發局,不是康文署,因此香港書展是一項經濟和貿易的活動,不是文化活動,那些推動閱讀文化的幻想……阿強,你成熟D啦!)
前題2︰雖然寫真集主要是相片,但是仍然是一本名正言順的書籍!
結論︰書展賣寫真集是名正言順的貿易活動!
有人說書展不應該賣這些「暴露」的水著寫真,小弟引用黃子華的「人生三大矛盾」回應︰犯法呀!我想架!搵食啫!
寫真集是經過淫審處審批且通過,在書展販賣絕對合法!「模」拍攝寫真集是「你情我願」,大多數女孩都是想藉著寫真集增加知名度,以至可以加入娛樂圈,這是她們的「選擇」。不過也許真的有得選擇,她們也會再選這條路嗎?(這點遲些討論)再者,寫真大賣,是賺錢的捷徑,都是搵食啫。
再者香港人接受到那些「狂插權權」的書,也接受那些「狂錯別字」的書,也接受那些「性感漫畫」,也接受那些「情色小說」,為何不能接受「水著寫真」?
3. 性感與淫盪
大部份寫真集的女主角都會說自己是「健康的性感」,我實在不知所謂。究竟「性感」有沒有健康與否之分?還是性感的女郎本身是健康還是不健康?
也許我會這樣理解,,如果比堅尼女郎在寫真集相片中所做的事情是一般水著女郎會在泳池或沙灘做的,例如坐定定曬太陽,或者弄潮兒、嬉水,我會理解為性感。因為相片只是捕捉她們的美態,並沒有刻意賣弄和挑逗。
若寫真集的相片中,女主角是刻意做一些動作,目的是使讀者想像一些相片之外的情色事情,那麼這些相片我會理解為是硬性感。最少在普通泳灘,不會有一個比堅尼女郎會對著一個陌生男子俯身夾胸吧?除非她另有所圖。
然而,若寫真集是以內衣或者一些特製的奇裝異服,目的是使別人感到性暗示,這些我會理解為情色。(此處的色情不是指裸體和性行為。)我最深刻的是R小姐的寫真集中,有一張她穿著肉色長褲,坐著張開兩腿,我看後只意會她想讀者想像她的私處。(可能係我衰!)
因此水著寫真孰正孰邪,又怎能一概而論呢?
(待續……)
下回︰模大作戰(三)之簽名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