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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柑．路 &#187; 信仰反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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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生活、信仰、教學、數學、文學、哲學</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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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柑．路 &#187; 信仰反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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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迷信基督教</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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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8 Aug 2009 07:13:37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category><![CDATA[迷信]]></category>
		<category><![CDATA[基督教]]></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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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首先，我要澄清我是一位基督徒，從中一起我就清楚決志信主，2000年洗禮加入教會，信主差不多20年。我寫這篇文章不是為了攻擊基督教，只是最近看了一些網友寫的文章，有感香港實在有太多缺乏理性的基督徒，面對反基督教的言論只能夠「發難渣」，我實在心感遺憾。基督教傳揚的是「愛」，但往往基督徒就缺少了「愛」，忘記主耶穌的教導去愛反對者。
論述我見之前，先要引用數篇文章。
《痛斥耶教》
《回應︰痛斥耶教》
《無神論者對耶教的看法》
《對應︰“痛斥耶教” 一文之回駁》
《謬誤收集處》
《謬誤收集處2》
《謬誤收集處3》
P.S.: 如作者不欲對小弟引用貴文，請坦然告之，小弟會立刻刪除連結。
=====
我沒有意思駁斥以上的文章內容，再者若論理性辯析，euyak兄的三篇《謬誤收集處》已經提供足夠空間，小弟無謂獻醜。
一直以來，在我的感受上基督教都是較容易惹來駁斥的，較少人會駁斥佛教、道教、民間宗教等，唯有基督教是常被抗拒。我認為基督教惹來這些抗拒，空穴來風，未必無因。基督教在教義上是信奉「一神」，唯有創造主「耶和華」為真神。在此教義下，基督教被評為「排他性」極強的宗教。對於「多神論」的民間宗教、道教等，「一神論」是十分霸道的，因此惹來挑戰是意料之事。
另外，基督教對「耶和華」的屬性描述有「自有永有」、「全知全能」、「無所不能」、「公義慈愛」等，因此未信者自然會質疑神的屬性有否被誇大，這是無可厚非。有時就算是信徒也不是全然接受和相信，這又怎能怪其他不認識者的不接受。
而基督教的救贖亦是「唯一」的，只有藉著主耶穌才可以使生命得到救贖，這是一個很決絕的條件。信就得救，不信則不得救，對於未信者來說也許是一個很「野蠻」的要求。
當然世人對基督教所不滿的豈止教義，我認為未信者、反基督教者，對於現今基督徒和教會的表現更加失望，這才是基督教常被痛斥的主因。
其實基督教信仰所強調的，無論那一個時代，都是「愛」。舊約時代，耶和華神透過以色列民族將祂對世人的愛彰顯。也許神曾要求以色列人在戰爭中奪去許多外邦人的性命，這成為許多人質疑神的愛的例子。但是大家要明白，戰爭也有正邪之別，推翻暴政之戰是需要的，戰爭總會各有死傷。神藉著選民以色列人的手來制止當時不義的外邦人，是否殘忍的所為，是值得再思的。再者，在舊約聖經記載，神亦接受外邦人的悔改，只要他們離開惡道，神仍會愛他們。(其一可參考《約拿書》)
我信仰基督教的主因，不在於耶和華神有多厲害，而是祂對世人的愛透過主耶穌，從信仰者的生活和生命中流露出來。如果全能的神沒有愛，祂只是一個唯我獨尊的暴君，是不值得信仰者心悅誠服的。相反，若神是用愛和犧牲來維繫與信仰者的關係，這才是值得信仰者以生命來作回應。
最近眼見有聲稱「痛斥」基督教的文章在網絡出現，其實我已見怪不怪，自古以來這些反對基督教的意見比比皆是。再者近期這些「痛斥」文章也只是未信者以較激烈的方式將心裡的疑問告訴大家，我相信他們仍然願意聽到答案。可是最令我失望的，卻是那些回應。
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我討厭將學生真誠的發問視作無知。無知的例子有那些自命學識淵博，卻不分青紅帛白的高官。對於未信者的質疑，為何許多信徒都只抱有「你未明白」、「你未夠班」等答案，更甚者還要站高一層，以一副「全知全能」的口吻來斥責未信者的質疑？這種事情，主耶穌看在眼裡也只能嘆句OMG。
再者許多未信者，甚至反基督教者，他們對聖經的認識比許多信徒更加熟悉。現今信徒有沒有勤讀經？背誦金句？研習、查考聖經？「十誡」能夠背出來？最大的誡命和最大的使命是甚麼？信徒們，不要自以為是，高傲得把神也放在腳下。
我想說的是，遇到未信者的質疑，信徒要打開心懷，耐心聆聽對方的疑問。別人質疑神不慈愛，信徒一味說神愛世人，雞同鴨講，如何將神的愛傳揚開去？別人挑戰你的信仰，第一件事不是要捲起衣袖，進入舌戰事狀態，而是「快快地聽，慢慢地說，慢慢地動怒」。先理解對方為何有如此反應，在他的生命中是否曾經在基督信仰中有不愉快經歷。有些未信者講求理性，信徒要接受信仰當中不能單純以理性解釋一切，信仰不是科學，不能做實驗去證明其真實。信仰是屬靈的，是要用心靈去接觸。
我未讀過神學，對基督教的認識都是從聖經、教會、書籍等獲得的。如果教導我的人有錯，我也許就會跟著錯，這不是太可怕了嗎？因此我鼓勵信徒們要抱開放的心去學習，不要盲目去信仰某些權威。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是聖經，不讀聖經的信徒是不可能認識這個信仰。牧者、學者講道有時都未必正確，聽道後要小心分析，不要囫圇呑棗。甚至有些信徒把內心所思的當作聖靈感動，自己變成了代言人，忽然權威起來。
信徒可以多讀宗教歷史書籍，認真了解多一點歷史，你會看到更多昔日基督徒的不義，引以為鑑。昔日羅馬教廷的敗壞、異端裁判所的殘忍，在今時今日仍然存在於部份基督徒的心裡，順我者生，逆我者亡。難道傳揚「愛」的信仰，真的要如此？
基督徒是必須有立場，對一些議題是必須要捍衛自己的原則。例如我不贊成婚前性行為，我不認同同性戀是先天的，但我會接納有婚前性行為的人，我也有同性戀的朋友。我不會因為別人婚前性行為就要捉他們去「浸豬籠」，也不會因為別人同性戀就視作瘟疫。在今時今日，每一個人都是罪人，但神仍然愛我們這些罪人。
基督教的救恩不是霸道，相反，我們要想一下自己是否真的有罪。如果我們先有罪，救恩是一條生路；因為我們帶著罪所走的是死路。神賜人有自由意志，祂不願意造一班沒有選擇的愚民來愛自己。祂要接受在自由意志底下，人類極有可能叛逆，事實上人類亦如神所預料叛逆了。神造分辨善惡樹不是為了「陰」亞當和夏娃，樹是一個象徵，罪是由夏娃的自由意志選擇叛逆的時候，就由魔鬼傳到人類的生命當中。神沒有創造罪，罪是一種叛逆的狀況。因此到如今，人類從自由意志中墮落，就好應該從自由意志中得救贖。沒有真切的認識自己的信仰，又怎能以真正的自由意志去接受神的救恩呢？
不要再迷信基督教，作一個認真的信徒，勤讀經、靈修，多閱讀不同的書籍，多反思、討論，這樣才可以作真正的信徒。當然真正的信徒還得要去愛，去接納，所有信與未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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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不可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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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9 Jul 2008 06:29:57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category><![CDATA[政策]]></category>
		<category><![CDATA[教會]]></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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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從未試過如此這般不想回到教會，是我有病，還是教會有病？
我想這一個「情意結」不是一日之寒，而是教會不斷的變化而出現的。當年我仍是彼得團的時候，我仍然有「火」，我希望可以盡力去做好自己既本份。然而當彼團和撒團合拼變成Greenzone時，我已經感到有點格格不入。我不是指兩團合拼格格不入，而我是跟整個團體格格不入。
然後教會小組化，雖然我對小組的感覺不太強烈，但是我仍然很喜歡我的小組。我們有很好的組長，也有很好的組員。大家是很忙，但是大家互相都有支持。然而分了小組後，跟其他小組的肢體就疏遠了，也許是我不夠努力，沒有維持跟大家的關係。
接著教會引入了許多新措施，例如事奉人員的奉獻率和出席率這些考勤制度。其實我一直以來都很反感，為甚麼要對事奉人員這般不信任？為甚麼要有考勤？是擔心有人混水摸魚嗎？也許是這種反感，我一直都不想做到最好，我產生了「按本子辦事」的反應。有時甚至顯得不太投入，這是心理問題。
也許我是一個受軟不受硬的人，我被基督感動，是在於祂愛我，而不是我害怕死後下地獄。同樣地，我熱心事奉教會，不是因為規則，我出席也不是為了要達標。我事奉和敬拜，是因為神愛我。可惜現在教會的人只懂說，不懂做，就算站在講壇上，也只懂批評大家的不忠不努力。
我會為著愛我的人捨己，但我不會為著規則去做任何事。我相信我的學生也一樣，如果我只是單單跟他們說規則，而不去關心他們的心靈，他們也不會聽我的說話。他們不交功課，除了要他們負責任之外，也得要了解他們為甚麼不交功課，然後給予幫助，最後他們會因為老師的關心和愛而改變，這不是規則可以做到的事情。
如果教會能夠多一點愛，多一點關心。不要單單批評會眾敬拜不熱心，事奉不投入，出席不夠，奉獻不夠。把這些說話轉化成愛的關懷，多聆聽會眾的心靈，為有需要的肢體禱告，主動關心受傷的靈魂，這樣才能把敬拜、事奉、出席和奉獻推到最高峰。
我不是說教會不夠關顧，我也曾被傳道人的關心感動，以前是馮生，現在是梁姑，他們是真心放時間在有需要的肢體身上。我喜歡傳道人的關心，是因為她不會單單指出你的問題，然後要你去改，而是幫助你面對問題，最重要的是她會聆聽你的難處。這才是受傷靈魂所需要的。
劉備和曹操的分別在於，前者以德服人，後者以勢服人。雖然前者得不到最後勝利，但是卻得了千年的傳揚。後者勝了，卻是一戰功成萬骨枯。教會是愛的團體，不要把大家都變成事奉、敬拜的機器。我們是一個個活生生的靈魂，我們都愛教會，不要用一些商業機構的規則和方法來管理我們。我事奉，不是想做兩份全職工作，而是我用愛來回應我主的愛。我敬拜和奉獻也不是為了爭取八成出席率，我是為了神的偉大和祂的國度臨在地上。
有人說我們患了「主日症」，在一星期六天中，都健康活潑，只要到了星期日早上就不舒服。我承認我患有「主日症」，但我是被教會政策冷病的人。有病的人需要醫生，我需要治療。「主日症」不是單憑一個人站在講壇上，指手劃腳，指責著病人的不知自愛；亦不是咬文嚼字，列出諸多金句經典，講個多小時的道理，然後等候病人不療而癒。
2008年7月27日的主日崇拜，是我的教會生活中聽到最痛苦的一篇講道。沒有愛的言語，就只是嗚的鑼，響的鈸。如果教會不想會眾用「消費者心態」來參與崇拜，那麼請教會不要用「老闆心態」來看待我們這一群，花盡心思、時間和金錢，不斷默默地努力的事奉者。這一天我遲到，也早退了。我沒有奉獻，沒有領聖餐，因為我實在不想再留下來，在我愛的神面前吃喝自己的罪。
我說這些話，是有所覺悟的。如果教會用「老闆」的身份來看待我，責備我，我也只有「劈炮」。
然而說完這些話，我得反省過來。我愛教會，我愛神，所以我要立志為自己做得更好。我知道，除了神之外，沒有人、事、物是不會背叛、離棄我的。這是我上一次失戀時的覺悟。
有些東西，不是愛就足夠，也許要再覺悟多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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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祢在拆毀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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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9 Jul 2008 05:09:46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隨筆]]></category>
		<category><![CDATA[信仰]]></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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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近我所面對的事，一件接一件都不是好事。由貴州回來，每遇到的事，都是令我苦惱的。從親人離開世界，家人惹上麻煩，對教會政策的不滿，感情的驚濤駭浪，工作排山倒海，這種生活足夠叫我崩潰。
到了這個地步，我沒有埋怨祂任何一句，我只是默默地禱告。我的靈性，不算是好，也不算是壞。(但在宗教領袖心裡，不算是好，就是壞的。)忽然間，情感上好像失去了支持，進入無重狀態。其實都不能盡言如此，我的父母仍然鼓勵我，我的女兒仍然在我的身邊聽我的嘮叨，比起許多真正被離棄的人，我仍然是很幸福的了。
從我的困難中，我有錯嗎？不是我不肯認錯，而是我沒有做錯，壓力是別人加給我的。親人離世，我不能控制，最多只可以說我不夠盡力向他傳福音。家人惹麻煩的時候，我根本不在場，我可以做甚麼？回來之後，我已經盡力為家人平反，現在就只有等候。對教會的政策不滿，我可以做甚麼？教會的考勤制度是我最不爽的，現在我在教會打工嗎？事奉需要打咭嗎？如果我的出席率不夠，是否應該關心我的屬靈情況，而不是我對敬拜和事奉的態度呢？感情的問題，我就更加做不到甚麼。結構性的問題，我也只有等待。工作也是永不止息，未開課就已經有許多事情要預備，我想做好一些，預備得好一點，讓身邊的同工能夠有更多的支援。我想這是唯一一件自作孽的事情。
連續許多晚睡得不好。我的性格就是這樣，遇到問題時，腦袋總不能把它們放低。就算不想去思考，但是腦袋就總會自動去想，難以安眠。其實大部份的問題，我都沒有解決方法，我是站在一個極度被動的情況，根本就是一籌莫展。
我不知道祂想在我的身上幹些甚麼？在學習等候嗎？在學習交托嗎？在學習對祂有信心嗎？我想現在正是我對祂的忠誠的考驗。然而我會堅持，我接受不了別人對我不忠心，我也不會對我的主不忠心。當世人都要離棄我的時候，我也仍要堅持，因為除此之外，我還可以幹甚麼？最少想起祂的「愛」，我內心會好受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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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命運難以預測的民族</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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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3 Feb 2008 06:43:59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隨筆]]></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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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天是正月初七，即是「人日」，是每一個人的生日，所以祝大家生日快樂。
風水大師
想問大家，如果一個人吃很多飯也未覺飽，他是一個怎樣的人？沒錯，他就是一個很難吃飽的的人。
中國人發明了許多風水、命理、占卜、算命等工具，這是一個怎樣的民族？當然就是一個命運難以預測的民族吧。
以上的說話不是我創作的，是黃子華某棟篤笑(《跟住去邊度》？)結尾時所說的。然而我覺得這段說話很值得我們反思。
新春期間，每天都可以見到風水命理大師在螢幕出現「打救世人」。大師們告訴觀眾在今年哪些生肖當旺，哪些生肖犯太歲，也告訴大家如何催吉避凶。大師們令我想起「一指襌」的故事︰
話說有三位舉人要上京考試，離鄉前就找算命先生問他們的前途如何。算命先生看著他們，一言不發地舉起一隻食指。三位舉人摸不著頭腦，但見算命先生不開口，也不好意思追問下去，以免觸怒生神仙。當舉人們離開後，算命先生的徒弟就問師父，一隻食指代表甚麼，算命先生就對他說︰「笨徒兒，這隻食指就大有學問。如果他們三人全都高中，就代表『一齊高中』；若他們只有兩人高中，就代表『一人落第』；若他們只有一人高中，就不用多說；若他們全都落第，就代表『一齊落第』了。無論結果怎樣，我也是準確無誤的生神仙！」
風水大師說要注意健康，外遊要注意安全，工作要勤奮，這些全都是「一指襌」。他們不會百分百肯定一件事，只會說「大有可能」。無論結果怎樣，他們都能夠用說話「起死回生」。因此信不信由你了！你信的話，我也不會歧視你的。
黑暗社會
最近想起了兩齣戲劇，再次激起我對社會陰暗面的恐懼。第一齣是《獅子山下之煙火人間》(1987年)，內容大約講述女角來港與夫重聚，見工時誤墮陷阱，被人迷姦並拍下裸照，之後被脅逼當上舞女。第二齣是《盲山》(2007年)，內容是說一位內地女大學生被人拐賣到陜西山區做農民妾妻，那裡的村民都知道真相，但無人理會她的遭遇。
這兩齣戲劇相隔20年，但是說的都是社會黑暗一面。雖然《煙火人間》所表達的不止這些，但是見工誤墮色情陷阱的情況，在現今亦偶有出現。女孩子被拍下裸照，又不敢報警，害怕照片被曝光，前途盡毀。而《盲山》就更加表達了，中國人對「惡」的畏縮，以致有些無辜者在面前被害亦無慟於衷。
在我的心裡面有這種恐懼，每當身邊有女孩子見工或者到內地時，我都會特別叮囑她們要小心。尤其是內地有許多拐賣人口、搶器官的事情發生，無論男女都要保護自己。對我來說，如無必要，我也不會到內地治安不好的地方。因為預防勝於治療，不要把自己放在危險的境地。
當然朋友都時常勸我不要太杞人憂天，然而每一天都有這些事情發生的時候，其實這也不算是杞人憂天吧。就算基督徒有神保守，也得自己小心留意吧。記得牧師說過，曾經有女信徒半夜回家去捷徑小巷，卻被壞人強暴了，這是否神的不保守呢？如果把自己放在危險境地，然後期望無論如何神都使你絲毫無損，這正是試探你的神。
參考資料︰
《獅子山下之煙火人間》 @ 香港電台
《盲山》 @ Yahoo!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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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當我們{仍，營，凝}在一起</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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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6 Dec 2007 16:37:11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category><![CDATA[生活隨筆]]></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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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2007年12月23日至25日是中華基督教會基道旺角堂的特別日子，這是基旺分堂前最後一個營會，因此這個營會稱為「當我們仍(營、凝)在一起」。
我喜歡參加教會的營會，一方面可以跟弟兄姊妹一起創造許多回憶，另一方面又可以讓身心靈得到休息。在今次的營會裡，我達到了這兩個目標。
在三日兩晚的營會裡，我們聽了很少道，差不多只有在12月25日由教會宣教師馮先生講了三十分鐘左右的聖誕訊息。反之，我們玩了許多不同的遊戲，也反思了許多不同的問題，當中包括事奉、肢體相交、對教會的投入等課題。我覺得很有意義，也令我得益不少。
營會中，我有機會分別跟教會宣教師梁姑娘、我的弟兄姊妹傾談，感覺非常良好，亦想通了一些問題。我相信現在我有能力積極面對前路，真的感激曾關心我的肢體。你們對我的幫助很大。而最令我深刻的，是一位比我年長的姊妹的關懷。平日在教會我很少跟她接觸，但是今次在營會中有幸跟她同組，她也為我代禱。從她身上我重拾多年來在教會比較少經歷的愛，就是肢體之間無條件的愛。(這個題目有許多東西要寫，留待下次有機會才詳述。)
明年基旺家會差派約50位肢體在大角咀基全小學植堂，新的教會稱為「大角咀基全堂」(簡稱「角基堂」)。這些肢體都是基旺家的領袖和支柱，因此分堂之後，基旺家將會少了事奉人員，也會少了奉獻。這對基旺家來說，是需要各位留下來的百多位肢體繼續努力。而我作為基旺家的一份子，我也會盡力投入教會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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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一軛．愛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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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6 Oct 2007 12:15:27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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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看這篇文章之前，請先欣賞這兩樣︰
「批評教會系列」第一擊——《一軛．愛情》@香港獨立媒體
影片︰《一軛．愛情》
以上是某位仁兄花了許多時間和心機去製作的影片，可提供給大家去思想信徒與非信徒的戀愛關係。
另外，對於「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哥後6:14)當中其實有許多意思，不是泛指戀愛或婚姻的關係。不過我就總是不明白為甚麼世人總喜歡引用它來逼信徒和非信徒分手。
而這位仁兄有一篇很好的文章，可以一看。(真抱歉，在那網誌內完全找不到網主的名字。)
信與不信(tHEoTOkOs)
現在說一些自己的想法。
首先，我認為那一段「信與不信」的經文不是泛指愛情，而是指生命裡所有的事情，信徒和非信徒的價值觀是應該有所不同。而我從經文中理解到的，是保羅再次告訴信徒，我們是「分別為聖」的。
說實在的，如果你問我，信徒和非信徒能夠結婚？我會說︰「可以！」但是跟著我會補充一句︰「如果接受到大家的價值觀不一樣，結婚有何不可？」
信徒和非信徒的價值觀是兩個不同的系統，許多的想法和選擇也不同。如果一對情侶，他們有許多的想法都不致的話，這段愛情會否開花結果也成問題。而面對著一個是信徒，另一個不是信徒，很容易會走向一個情況︰信徒希望伴侶信主，但伴侶卻希望信徒不要影響他的信仰自由。慢慢地，信徒會受到精神的壓力，這種壓力不是來自神，而是來自他對伴侶的「期望」。有些人能夠承受這些壓力，繼續為伴侶去禱告，或者包容著對方的不信。但是有些信徒也許會選擇離開信仰，寧願跟伴侶作對非信徒鴛鴦。
我認為兩情相悅時，雙方的思想應該是一致的。大家的意見可能會不同，但是應該在一些價值觀上有明確的一致，否則就會引致矛盾的出現。例如非信徒的伴侶接受婚前性行為，而作為信徒的伴侶卻堅持婚後才可發生性行為，這時雙方的期望、價值取向和選擇出現很大的分歧，很容易就會做成感情破裂。
當然，我十分反對以「你唔係信徒。」作為分手理由，就像《一軛》影片中的男朋友。如果只是為了「信徒」身份而拋開一個「未得救」的靈魂，這是甚麼道理？若我是片中的男朋友，我會希望對方明白我的想法。也許有一天，當她明白的時候，她也會接受我的信仰。就算為了我而去信主，有何不可？聖靈自然會引導她明白真理，到時她就不會為我而信。然而若她「忍受」不了大家的價值取向的不同，例如我寧願星期六和星期日參加教會活動，也不會跟她去娛樂、逛街，她就自然不會強求這段感情。
在現實社會，有多少人是結婚之後才信主，難道信主之後就立刻跟非信徒的伴侶離婚嗎？這更是天理不容的事。神把一個信主的伴侶放在非信徒的身邊，難道是沒有目的嗎？豈不是為了一家也得福嗎？
只是老一輩的屬靈長者太多人生經歷，這些經歷告訴他們若然信徒和非信徒一起時，就會遇到一些能預計的壓力，因此不忍心看見後輩走上這條「苦路」，才鼓勵信徒「等待」一位信仰一致的伴侶。
就像我知道吸煙危害健康，道義上我也得勸戒一下我的學生不要吸煙。當然他們不聽我的勸告，也要吸過死去活來的話，我也沒有辦法了。
我認為「信與不信不要同負一軛」，不是要來逼信徒和非信徒分手。反而是提醒信徒，要追求思想和生命步伐的一致性，就要作出選擇。
To Be or Not To Be，選擇仍然在人類的手中，神只會靜候人類的回應，因為祂要做的，也已經做得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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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緊張</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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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6 Sep 2007 12:43:50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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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早穿著昨晚才買的「涼鞋」回教會崇拜。所謂「涼鞋」，其實係「人字沙灘拖」。我一邊返教會，一邊擔心會不會有人話我穿「拖鞋」返崇拜是不尊重。之後我就想了許多東西，我覺得自己真的很介意別人的看法，也很介意別人對我的選擇作出批評。
對於這種性格，我十分不情願擁有。作為一個基督徒，我應該將眼光放在神上面，而不是介意別人怎樣去看我。有時別人會對我有許多不同的批評，而我應該思想主耶穌會否同樣地教訓我。可惜當我覺得自己有道理時，我會好不忿別人對我的批評，甚至想反駁或者自辯。若錯過了自辯的機會，我更加會不停地回憶起被批評時的片段。當你想忘記不快的事情，而腦袋卻不斷回想起，這是很痛苦的事情。
究竟有甚麼方法可以解決我這個煩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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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放不低</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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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2 Sep 2007 11:26:38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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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最近的我充滿困擾，在生活之中遇到一些不快的片段後，我總是時刻想起，不能忘懷。然而這些片段已經成為過去，對我的現在和將來也沒有絲毫影響，我卻不斷把它們想起，接著是感到很不滿，心裡很不舒服。
無疑這已經成為我的心理困擾，因為這種「狀況」影響了我對人的看法。一直以來，我知道自己有這一種性格上的缺點，就是把昔日的失敗和不快的事情記在心上。不是我刻意去記憶，但是那些事情就如鬼魅般跟隨著我，令我擺脫不了。
事實上，我認為自己不是記仇的人。若別人開罪我，只要他向我道個歉，基本上我會立刻原諒他。然而對於不道歉的人，雖然我都一樣會原諒他，但是我總是記掛著他的不是，而且會認定他是一個沒有禮貌的人。
女友說我是太介意別人對我的眼光，想深一層，她沒有說錯。其實我真的很介意別人怎樣看我。在日常生活，若我遇到一些對我沒有禮貌的人，或者一些不友善的待遇，我會覺得很不滿，而且心裡感到不能釋懷。然後就會不斷去回憶起那些不快的片段，也會幻想怎樣報復那些對我不好的人。
我十分明白這絕對不是一個健康的心理。作為一個基督徒，甚或是一個普通人，時常回憶不快的片段，還有幻想著怎樣去討公道，這些都不是一種娛樂，對我來說，是一種折磨。我希望可以把所有事情放下，心靈可以感到輕省，然而我就總是做不到。
說我有抑鬱，我也不會堅決地否定。從中學階段開始，我對這個世界的看法也不太正面。我覺得人類不是好東西，他們的品質是很壞的。人類是自私、狡猾和無情的。然而在這些人類當中，我也會找到一些例外，我可以從他們身上感受到愛。有時我會幻想我操控全人類的生殺大權，我會把這些對世界有負面影響的劣質人類消滅。不過人類沒有資格去評定另一個人類的善惡值，因此這些只能出現在動漫畫、小說和幻想之中。
我絕對期望能達到「橫眉冷眼千夫指」或者「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的境界，但只是空有理想，就是缺少了一些行動的秘訣。你問我是否希望記著那些不快事？我的答案是否定的，我寧煩失憶，也不想把那些過去了的經歷放在心上。然而我真的不懂得如何去忘記。
我天生就對畫面和故事有很深刻的記憶力，反而對於符號(包括文字和數字)的記憶卻很弱。只要我看過一次的故事、電影、劇集、動漫畫，我差不多可以把細節記得八成以上，但是要我立刻背誦一個8位數字的電話號碼，或者一個生日日期，我就要舉手投降。也許就因為我有這種「天賦」，我深深地記得那些不快的事情。我就總是放不低。
聖經裡面有許多經文都激勵我，教我要寬恕別人，也教我要將眼光放在神上面。道理我很明白，但是卻掌握不到竅門。除了向神禱告，求祂給我學習的機會外，我還有甚麼可以做呢？如果各位朋友對忘記不快經歷有獨到的技巧，也請指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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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回應朋友的問題</title>
		<link>http://kamroad.wordpress.com/2007/07/14/friendsquestion/</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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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Jul 2007 07:18:41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kamroad.wordpress.com/2007/07/14/64/</guid>
		<description><![CDATA[早前有一位朋友問我有關禱告的問題，實情是他遇上了心儀的對象，於是希望藉著禱告求問神，對方是否神所預備的另一半。他不知道究竟如何分辨甚麼是神的心意？
在這件事上，我思想兩個問題︰甚麼算是神的心意？基督徒應否追求異性？
在回應問題之前，我作一些聲明︰我只是一個普通信徒，沒有艱深的神學概念或神學訓練，我對問題的看法，只限於我在生活中的經歷和我對聖經微薄的理解。
先回應第一個問題。
「神的心意」，這是我由小至今都不斷聽和說的「術語」。歷史上都有許多人曾經用「神的心意」作為理由做了許多不同的事。那甚麼是「神的心意」？
我所認識神表達心意的方式只有幾種︰神親自向人說話、透過聖經的話語、透過身邊的屬靈伙伴，還有透過異象。
舊約時代，以及新約初期，都有神向人親自顯現和說話的事件，如亞伯拉罕跟神談判，要求神不要消滅所多瑪和俄摩拉；摩西在燃燒的蘆葦中聽到神的聲音；還有許多先知見到或聽到神的顯現。而在新約初期，主耶穌升天之後，聖經就只記載了祂親自向使徒保羅(即掃羅)說話。而有時會有信徒分享，聖靈在內心跟他們說話；我也相信這種情況，但這對非信徒來說是難以理解的。
而我接觸得最多的是神透過聖經跟我說話，還有透過屬靈伙伴給我指引。至於異象，因有不同的演繹，而我也不是專家，所以不在此解釋了。
基督教的聖經，就是神的說話。聖經是神默示人類作者所寫成的，目的是說明神的拯救計劃和神給人類的生活指引。我曾聽過屬靈長者說過，聖經是人類生活的說明書，是人類的創造者，即是神所寫給人類的。就如電器要按照著設計者和製造者的說明書使用才能發揮最大功效，人類亦應該按照造物主心意生活所能令生命發揮最大功效。
我相信聖經是神的說話，這是最基礎的教義。我對聖經的理解很單純直接，聖經說不能做的，我不能做；聖經說應該做的，我應該做；聖經沒說的，我會憑著良心去做。若我沒有按照這種方式生活，我就犯罪了。
然而聖經不是解籤書，不能隨便演繹；聖經每一句話都存在一個明確的意思，不能隨便自圓其說。面對一些現代的倫理問題，聖經未必很直接地說明和指引。遇到這些情況時，我會向屬靈伙伴求教，有時是同輩的信徒，有時是屬靈長者，希望可以從他們對信仰的經驗來給我一些合乎聖經的指引，情況跟向法律顧問查詢相似。
回到「何謂神的心意」的問題上，我認為神的心意就是聖經中的指引。面對一些事情，如道德的抉擇，神的心意是很明確的，我可以從聖經中找到答案或命令。然而面對倫理問題，神的心意可能會變得難以理解，因為聖經沒有特別仔細地說明。就像我的朋友，他希望在愛情問題上得知神的心意，那聖經的話語也許未必能清楚地指引他。因為聖經的重點是救恩，而不是愛情秘笈。
面對這種情況，我的想法是︰我走在一條橋上，橋的兩邊沒有欄杆，下面是萬丈深淵，但我走在橋面的範圍是自由的。我可以偏左又可以偏右，可以慢行，又可以快跑，只要我不超出橋面的範圍，我就不會跌入萬丈深淵。
信仰的情況很相似，神發出了祂的命令，人類要按照祂的命令去行。但是神給予人類自由，他們可以選擇如何去活出生命。只要人類不要走出規則的界限，他們怎樣做，神也不會介意。就如我到茶樓，我吃燒賣還是蝦餃，我不用刻意祈禱求問神的心意，因為神容許我們選擇吃甚麼，只要我們注意飲食健康就可以了。
因此，「神的心意」有時會跟「人的心意」相反，尤其是我們選擇「犯罪」時。就如一個男人有婚外情，這個明顯不是「神的心意」，不是神要他愛上妻子以外的女子，因為聖經說明神要求我們忠貞。然而，有時神會容許人類用自己的意志去選擇，只要選擇是在合乎聖經的情況下進行。
說完這個，我要回應第二個問題︰基督徒應否追求異性？
我曾經聽許多信徒說，只要祈禱，神就會把你的另一半帶到你面前。我認為這種說法只說了一半。
沒錯，我們要為將來的婚姻禱告，求神讓我們遇到祂所預備的伴侶。然而遇到之後，又怎樣呢？難道我甚麼都不做，對方就會愛上我嗎？是邱比特的愛神之箭嗎？
遇到心儀的女孩，我會主動追求，但我是按照著一套原則而行。這些原則，每個人都不同，但是卻又有共同之處。
例如我要求我所追求的女孩必須同是基督徒，我認為這是聖經的立場、神的心意。再者，我希望這位女孩不要高過我，這是我的心意，但卻沒有違犯神的心意，因為聖經沒有說這樣不行。在神的心意和我的心意之中，會有一些重疊的空間，我就在這些空間中，努力地討好心儀的對象。
人間的愛情，也有屬世的法則，基督徒都是人，有時未必能超越所有這些法則。因此現實中，我們不難見到基督徒情侶都會分手，因為事實上他們未必經得起屬世法則的挑戰。
理想的情況是，男女都是基督徒，他們有共同的信仰和價值觀，這應該是很配合和完美。然而，不是每一個基督徒的想法都會一樣。就如我在前面所說，基督徒都走在同一橋面上，然而一個喜歡偏右行，一個喜歡偏左行，他們的軌跡不會有相交點，這樣他們能夠成為合拍的伴侶呢？
因此，我覺得基督徒選擇伴侶，都一樣要考慮性格和思想上的配合。而這些「配合」都需要透過追求、交往等過程才能得到「測驗結果」。我認為一對情侶最好是由朋友開始，隨著互相認識，才發展成為情侶。在當中我有自己的哲學，有機會才跟大家分享。
在發展的過程中，有可能會發現雖然對方同是走在一個橋面，但是路線卻十分不同，沒有太多的相交點，那麼就不要選擇成為伴侶了，否則只會自討苦吃的。
總括來說，我認為只要抱著平常心去跟異性交往，到了某一個地步，你會發現對方跟你很合拍，而你知道自己有能力讓對方幸福，這樣就努力爭取吧。然而基督徒必須要走在神的心意上，否則信與不信走在一起時，從信仰所生的衝突會隨時發生，到時就自討苦吃了。
以上都是我的想法，不是專家的說話，而且我沒有太多空閒，因為沒有刻意引經據典。大家把文章當作零食好了，有問題可以隨便回應，思想會越辯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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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X光社</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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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4 May 2007 12:28:26 +0000</pubDate>
		<dc:creator>Kam</dc:creator>
				<category><![CDATA[信仰反思]]></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kamroad.wordpress.com/2007/05/24/x-ray/</guid>
		<description><![CDATA[很好的文章
梁文道：淫審處是怎麼被騎劫的
香港不是美國，我們是一個非常世俗化的社會，我們應該尊重所有宗教所有團體的價值觀；但是我們不能讓任何一個團體把它的價值觀強加在整個社會之上。但是現在我們卻目睹一部分人怎樣巧妙地掌握了現存體制的運作，發揮槓桿力量，將社會公器變成自己的「宗教裁判所」。近日投訴聖經的行動就是對這種局面的激烈反應，它一方面準確暴露了現行制度的荒謬；另一方面卻激起了對抗宗教的情緒(我想這是「明光社」等人始料未及的)，助長了全民投訴的逆潮。我為希望經此一役，大家都能靜下心來，不要再動不動就用投訴的方式捲入國家機器，一起回歸平等開放自由的公共空間。起碼在文化和意識形態的領域裏，我們該盡量保持「大社會，小政府」。
平心而論，我是基督徒，《聖經》的一套我是會照做，諸如神創造天地、主耶穌為我死、我要把福音廣傳開去；但是對於非基督徒，如果我們用基督教的法則去批判，或者強逼他們去接受基督教的律法，這是不應該的。你要他們接受基督教的法則，就必先要他們成為基督徒，他們自會遵守得合情合理，心悅誠服。
就算我們在基督教學校工作，學生不願意祈禱，不願意靈修讀《聖經》，我們都只能用鼓勵和勸喻的方法。除非把閱讀《聖經》看作功課，否則也不能因他不讀經、不祈禱來處罰他。再者，如果他在聖經科的回應說出反對意見，甚至罵耶穌，我們也不能當作罵老師般來處理，亦只有用傾談和討論來減低學生對信仰探討的抗拒。這是因為在香港，信仰的選擇是自由的。
作為一個信徒，X光社的某些做法，的確令我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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