柑.路

生活、信仰、教學、數學、文學、哲學

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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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開始
我來了

曾經斷 斷續  續

2001年
我失去了
 重要的東西
再一次
捨起 久遠的 愛

2008年
滄海 桑田
變了
面目全非

他們的眼裡只剩下數字
忘記在我深處的靈魂
是因為我已經14年
還是我不是最好的

26次中的17次
17是一個質數
不比26好嗎?
他們用甚麼來判斷?
還是看誰的十份之一較多
就愛那一個

我懷念那一個跟我一起長大的胖子
還有許許多多
在附近 又卻分開了的
他們都是曾經相愛的一群

究竟留在這裡做甚麼?
還有甚麼需要我?
也許 逗留
就是為了感恩
記念那一個離開了的偉人
也許 逗留
就是為了作一個平凡人
我很想突然離群

Written by Kam

29 七月, 2008 at 12:25

Posted in 雅俗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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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Respon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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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弟兄:
    我愛你,不是因為你半年內的那個質數;不是因為你有幾多個十分之一。是因為神用重價買贖了你,亦把你和我安排在一起、認識、同行、扶持。
    政策是死的,我倒過來所關心的是你,無論你或「離群」或「逗留」我也願意聆聽你的想法。

    Gavin

    30 七月, 2008 at 12:21

  2. @Gavin

    謝謝!

    我知道,愛一個人就是這樣,不是為著他做了甚麼,而是為著一份恩情。

    我也知道,在我身邊仍然有許多同路人在支持我。

    Kam

    30 七月, 2008 at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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